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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歷史建築「北港水道頭文化園區(十角水塔、辦公室、廠長宿舍、員工宿舍)招租」徵求營運管理團隊

縣府公告 最後更新日期:2022/11/01
本縣歷史建築「北港水道頭文化園區(十角水塔、辦公室、廠長宿舍、員工宿舍)招租」徵求營運管理團隊-圖片介紹
公告字號

府文發二字第1103810622B號

公告依據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國有財產法第28條、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第25條及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規定辦理。

內容

 

公告事項:

一、為提供增加民眾休閒之空間,並提升本縣場域空間活化,經評估徵求營運管理團隊,每月租金新臺幣1萬5,000元,每半年為一期繳納;另為鼓勵廠商長期經營與投資,權利金由下列規定逐年調升至年總銷售額之2%計算。

(一)第1年:不須繳納權利金。

(二)第2年:該年度總銷售額之1%。

(三)第3年及後續年度:該年度總銷售額之2%。

二、廠商需提出營運計畫書,計畫書營運內容為文創商品或農特產品販售、藝文活動展演、文化觀光旅遊服務等;取得許可經營咖啡、飲料及簡便餐飲(非明火烹調、非高熱油煙等有害建築安全之虞者)或旅宿等服務;或由投標廠商於營運計畫書,依建築空間與本案提供相關場域,提出符合具主題特色之營運項目、構想規劃,並經本府核定者。

三、應徵廠商應檢附資料:

(一)廠商授權書或委託書。

(二)依法設立之財團、社團法人或民間團體: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證書及組織章程。

(三)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或事業單位: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年內無銀行退票紀錄證明。

(四)營運計畫書乙式10份。

(五)廠商資格審查表。

四、房屋及土地租金參考計算方式請參閱投標須知。

五、評選項目及評分比重:

(一)經營構想及營運計畫(40分):空間營運經營概念與規劃說明、本歷史建築空間保護理念、預計營運項目說明、營運期程規劃。

(二)營運團隊及實績(30分):營運團隊簡介、預計投入資源及以往經營之經驗、實績等。

(三)營運創意、可連結之資源及承諾額外提供事項(20分):由投件團隊提出與本案標的物有關之創意經營構想及回饋地方及社區藝文活動或策劃方案,例如經營歷史建築相關之方案、協助配合機關辦理活動、辦理有關本縣地方文化活動等。

(四)簡報與答詢內容(10分)。

六、本次徵求經營團隊之評審,由本府另行成立評審小組依所提交之營運計畫書及前項評分比重評之,評審分數應達70分以上;擇序位第一者,優先辦理簽約營運管理。

七、公告方式:由本府文化觀光處網站辦理出租招商公告,招租文件逕自本府文化觀光處網站首頁-最新訊息-公務公告下載領取(https://content.yunlin.gov.tw/News.aspx?n=1441&sms=9783)。

八、收件截止日期:110年6月18日(下午17:30分前),以本處收文章為憑。

九、收件地址: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310號4樓(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觀光發展科收)。

十、評審結果將行文通知最優勝廠商辦理簽約手續,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不退還營運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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